“车载法庭”让庭审办到村里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1-24  浏览次数:2978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日前,始兴法院受理了一起八旬老人状告儿子索要赡养费纠纷案件。为能充分给予老人诉讼便利,该院开启了“绿灯”模式,为老人维权提供了一系列快捷贴心的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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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头立案  免收受理费

  谢某如今已是杖朝之年,育有的两儿一女均早已成家。2008年,谢某一家达成分家协议,协议中约定谢某与大儿子谢某方一家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期间,父子二人经常发生矛盾。2017年4月,父子俩在当地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关系得以缓和。岂料,三个月后谢某父子再次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后谢某方拒绝赡养老人。无奈之下,疾病缠身的老人来到车载法庭,决定提起诉讼,但因不会写字未能向法院提交书面起诉状。见此情形,法庭工作人员启动口头立案程序,根据老人亲述的事实理由、诉讼请求等内容制作口头起诉笔录,当面向老人宣读,经确认笔录内容与其口述内容一致,由老人在笔录上签名并盖上手印。考虑到谢某目前无人赡养、经济困难,始兴法院依法准许老人免交案件受理费的申请。

  上门调解  庭审办到村口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向被告谢某方送达传票,向其了解纠纷的原委。承办法官考虑到,赡养纠纷问题是家庭内部矛盾,生硬下判不益于家庭和睦,调解也许能更好地促进当事人相互体谅。并且,老人年事已高、腿脚不便,于是法官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将法庭搬到了老人所在村的村口。但开庭当天,老人与法官等候多时,谢某方却迟迟未出现。于是法官当庭完成与老人的案件事实询问后,与老人一起去到被告的家中,希望父子俩能平和沟通,把问题说清楚,把误会解开。

  悉心调解  缓和对立情绪

  调解工作一直持续到了当天下午6点,大儿子始终坚持要父亲和自己一起生活,并拒付赡养费,而老人则认为双方性格上难以磨合,不适合共同生活,双方的对立情绪较大。对此,法官对谢某父子俩进行多次释法、劝导,希望二人以和为贵、互相体谅。后二人激动情绪逐渐缓解,承诺在今后的生活中互谅互让、减少争执,并将遵守法院对此案的最终裁判结果,履行相应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