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冲卡逃离被拦,男子心生不满扇交警耳光……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12-14  浏览次数:636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始兴法院依法审结一宗妨害公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拘役个月十五日。赵某起初并没有想到,自己的一时冲动会让自己背上刑罚

时间拨回今年10月中旬的一天。当日,被告人赵驾驶一辆无号牌摩托车行驶至始兴县太平镇路段,因未按规定佩戴头盔被在现场执行公务的交警徐拦停后,不顾劝阻强行驾驶摩托车欲冲卡逃离。交警拉住摩托车车位与随后赶来的另一执勤民警合力将赵控制在路边。期间,赵不满徐拉其衣领,情绪激动并打徐巴掌。后交警合力将其制服,并以涉嫌犯妨害公务罪对赵某进行刑事拘留。

始兴法院依法审理该案。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犯妨害公务罪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赵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从轻处罚。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诉判决

国家法律不容轻视、无视,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公务人员的权威性不容践踏。在遇到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理应配合他们的执法行为,如对执法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申诉,通过正确方式表达自身诉求,切不可被一时意气所蒙蔽,实施过激、不理智行为进行泄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