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天追回工资二百万元!始兴法院先予执行让工人安“薪”过年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1-26  浏览次数:209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从收到先予执行申请到通知工人签领标的款,始兴法院只用了短短4天时间。1月11日,始兴法院集中发放200万元欠薪案款,帮助100多名工人追回被拖欠近三年的工资,让大家可以过个安“薪”年。

据了解,2017年来自湖南的曾某等人参与始兴某酒店项目的主体工程建设,2019年5月该工程全面完工后,工程建设的发包人李某、黄某(化姓)以项目工程款未到位为由,迟迟未发放曾某等人的劳务余款535万元。2021年8月,双方经由始兴某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签订《分期付款协议书》,约定工程发包人李某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曾某等十位申请人施工建设的首笔劳动报酬200万元。但截至付款日期,李某分文未付。新年将至,急着拿劳务工资回家过个团圆年的工人们急得团团转。

2021年12月8日,曾某等10名民工代表将工程发包人黄某和李某起诉至始兴法院,院领导了解情况后,立即批准启动农民工“立、审、执绿色通行”通道,当天立案并移送始兴法院顿岗人民法庭审理。

为了让工人们尽快拿到劳动所得安“薪”过年,2022年1月6日,县法院、县劳动局、司法局等单位在县领导的主持下在劳动局召开调度会,司法局同意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协助办理该案件1月7日,法援律师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申请,始兴法院顿岗人民法庭当天作出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裁定书,并及时移送法院执行局。

1月7日晚,法院执行局召开专题执行会议,随后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1月8日(周六),执行系统反馈信息后,执行局第一时间网上冻结了被执行人李某、黄某名下存款100余万元。1月9日(周日),执行局刘法官等人主动联系了被执行人黄某,向其释法明理,剖析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风险。黄某最终同意并如期于1月10日向法院交纳到期标的款200万元。

1月11日,始兴法院严格按疫情防控部署,有序地安排曾某等10名工人代表到执行局签领标的款。“特别感谢始兴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没有想到被拖欠了两三年的工资,那么快就帮我们追回来了,终于可以回家安心过年了......”来自福建省的杨某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能将工资要回来,他不停地向法院执行局干警表示感谢。目前,拿到工薪的农民工与发包方已协商好,并撤销了诉讼申请。

下一步,始兴法院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妥善处理涉工人工资等民生案件,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全面提升涉民生案件执行质效,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群众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