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执行解难题,八年办证“拉锯战” 落下帷幕
“弄了这么多年都弄不下来的房产证,现在终于搞好了,真是太感谢始兴法院了,谢谢你们,刘法官!”申请人郭某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近日,某小区业委会主任郭某带着十余名业主来到始兴法院执行局,将印着“一心一意为民办事,依法办案快速到位”的锦旗送到了法院执行局刘法官的手里,以此表达内心诚挚的谢意。
事情要从2012年说起,郭某等11名业主就买卖始兴县某预售商品房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出卖人负责为买受人办理好该购房产权证书,相关费用及契税等由买受人承担。签订该合同后,业主依约向该房地产公司支付了购房款,并先后支付了1万元办证费。此后房地产公司于2013年5月通知业主收房,但多年来双方就办证问题一直协商不成,众业主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书迟迟没有着落。2019年,该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涉案楼盘因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规定进行建设,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被始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房屋产权登记一事一度停滞不前。
2020年4月,涉案楼盘终于取得首次登记权属证明,产权登记办理迎来转机,熟料双方依旧未能成功协商办理产权登记证书一事。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后,11名业主遂于2021年1月将该房地产公司起诉至始兴法院。始兴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协助原告郭某等11名住户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此后,因被告迟迟未履行判决义务,2021年10月郭某等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始兴法院执行局干警依法向该房地产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要求被告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但被告多次推托敷衍、拒不履行应尽的义务。
由于被告严重逾期办证,对业主迁移户口、子女入学等都造成了很大影响,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助他们快速办理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呢?看着火急火燎的业主们,始兴法院刘法官陷入了思考:“办理产权证书,最有话语权的部门是谁?不动产登记中心,那能否寻找他们的帮助呢?”想到这里,刘法官赶紧联系了始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告知了对方相关情况并与之积极协商,随后按照对方办证的程序要求快速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在法院干警的努力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帮助下,仅仅几天的时间,郭某等人的产权证书就办下来了。至此,一场持续了八年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拉锯战”终于落下帷幕。
11月9日,郭某与其他业主相约来到始兴法院送锦旗,于是出现了开头那感人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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