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遇到村集体收益分配时,如何保障“外嫁女”权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6-07  浏览次数:362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教育整顿向纵深发展,着力从源头上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近日,始兴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一级法官李炳城带领部门干警,结合村集体普遍存在的“外嫁女”是否有权享受村集体收益分配问题,到始兴县沈北村委会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讲座。

                                                   

李炳城法官深入浅出地给各村小组组长谈到当前形势、相关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规定、农村常见的有损“外嫁女”权益的情形。在具体应用实践中,如何把握村集体收益外嫁女是分还是不分?”问题,李法官主要讲到以下几点:“一是根据户籍是否迁出,是否获得村集体分配的最基本条件;二是根据‘外嫁女’嫁入地的分配情况,适用不应享受双重分配原则;三是看生活地、劳动地的实际情况,以及是否尽到了必要的村民义务,从宽把握是否可以享受分配。”对于享受分配的时间界定,李法官也作了详细解说。最后,针对在座村干部咨询关于迁离户口的在校大学生、部队服役军人、超生子女、服刑人员、退休回乡人员等是否享受村集体收益分配的问题,李法官耐心详尽地作了专业解答。

授课结束后,沈北村委会干部、各小组组长纷纷表示此次授课是场“及时雨”,可以更好地指引他们在涉及村集体收益分配时,依法依规处理好分配问题,切实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

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关键在于一个“实”字。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始兴法院紧盯教育整顿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积极将审判执行等工作融入到为民服务实践中,多措并举为群众办实事,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用实际行动彰显队伍教育整顿的深度和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