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始兴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5-28  浏览次数:613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731日至2020930 日,韶关市县(市、区)党委第五交叉巡察组对中共始兴县人民法院党组(以下简称“始兴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1225日,巡察组向始兴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反馈会后,始兴法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领会把握,酝酿整改措施。随后,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逐项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在充分听取各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后,起草制定了《中共始兴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中共韶关市县(市、区)党委第五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并经党组审议通过。整改方案明确了由分管院领导担任牵头领导、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了责任部门、明确了整改期限。1月25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其成员对照巡察指出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举一反三的深入剖析、严肃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查摆了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进入整改环节后,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党组每月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度情况,协调部署下一阶段整改工作。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协调整改工作,每周汇总整改进度情况并向上级法院报告。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建立了整改落实督办机制,组建督导组,加大对责任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对巡察反馈的3大方面14类问题共3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33个问题的整改,其中,“司前法庭闲置”问题需要持续整改。通过整改,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完善了党建及人、财、物相关制度,建立、完善制度7个,落实工作机制6项,建立健全了制度机制,坚持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真正扎紧制度“笼子”,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严明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

二、逐项整改,确保整改落实见人见事见成效

(一)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的整改情况

1.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方面

针对“较少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学习转化不够明显”的问题。一是坚持常态化学习。严格落实了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在传达学习的基础上,结合人民法院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作出相应工作部署。二是制定了《始兴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研讨计划》,每次中心组学习均安排讨论交流环节,推动党支部学习积极进行互动交流。督促干警加强在线学习,并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通报。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通过政治轮训、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和党史学习,大力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出台便民利民举措,促进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成效。

2.在“落实脱贫攻坚任务不够扎实”方面

1)针对“2020年开展的访贫问效有走过场现象”的问题。一是党组通过党组会议“第一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二是转变工作作风,从严从实打赢脱贫攻坚战,组织领导干部定期开展“民情夜访”和节日慰问活动。三是扎实落实“八有”要求,统筹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防止返贫和出现新的贫困户。四是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组织帮扶责任人重新深入帮扶对象家中,积极与结对帮扶户沟通,关心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切实拉近与帮扶对象之间距离,同时核查“八有”标准是否达到,为7户结对帮扶对象更换了新的床、添置了茶几等,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针对“选派工作队长不严肃”的问题。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现有的帮扶政策以及加强帮扶力量。二是加强了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优化驻村工作队结构,选派了一名33岁的公务员干警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工作,该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身体素质好,具备履职的基本条件。

3)针对“工作队长履行脱贫攻坚主要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分管院领导通过谈话提醒的方式,再次明确驻村工作队长的工作职责,提出了工作要求,加强了对驻村工作队长的思想教育工作。二是通过组织学习文件的方式,对驻村工作队长进行了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切实解决工作队员认识不到位、管理不严格、工作不主动、处理农村复杂问题能力不强等问题,进一步增强驻村工作队的素质与能力。三是理顺驻村工作队长党组织关系,及时将党员关系从院机关第五党支部转移至村党支部,使驻村工作队长也能够主动参与驻村党支部的党组织生活。

3.在“履行司法为民职责使命有差距”方面

1)针对“被二审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数逐年上升”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将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列入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范围,明确案件质量核查程序及责任倒查程序,认真落实发改案件质量管理制度。二是成立了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质量评查组,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逐案核查,并将案件质量核查情况列入本院法官绩效考核。三是扩大了监管范围,除诉讼案件外,将执行案件的执行质效纳入日常监管、法官绩效考核范围。四是组织法官对2020年度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以个人自查、分管领导审查的方式进行了全面核查,通过分析研判案件被发改的原因,认真纠错改错,实现办案能力的提升,有效降低案件发改率。

2)针对“审结的民事案件当事人提出上诉的逐年上升”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始兴县人民法院案件分配规则(试行)》,发挥专业化审判团队作用,推进专业化审判、执行工作。二是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中心功能,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大了调解工作力度,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上诉案件的产生,为提高本院服判息诉率奠定基础。三是发放学习材料,助力法官提升审判业务能力。四是各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耐心为当事人做好释法答疑工作,降低案件上诉率。

3)针对“民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逐年下降”的问题。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案件的监督管理,及时跟踪案件发回重审、改判情况,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加强整改。二是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审判管理相关规定、制度,以制度保障办案质效提升。三是严格执行司法公开要求,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庭审公开等工作,加大司法公开力度。2021年第一季度共公开生效裁判文书112篇,庭审直播148次,总观看次数25531次。四是积极组织开展法官审判业务技能培训,尤其是加强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学习,加强裁判文书的辩法析理,提高法官的审判业务水平,提升服判息诉率。五是发挥党支部教育引领党员作用,教育引导干警在审判执行等工作过程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耐心为当事人做好释法答疑工作,努力提高案件息诉服判率。

4.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方面

1)针对“涉及干警违反纪律的举报数量居高不下”的问题。一是切实转变思想认识,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9项加强和改进措施,并明确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及其成员将巡察指出问题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剖析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三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通过组织支部学习和专题培训,加强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通过开展英模教育和警示教育,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2)针对“个别干警被不同的举报人员多次举报”的问题。一是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建设,通过会议强调、支部教育、重申规定等措施,提升干警司法为民意识,规范开展诉讼服务工作,耐心为群众释法答疑。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在每月开展的审务督察工作中,着重检查窗口作风问题;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常抓常严,2021年第一季度,谈话提醒7人次,纠正工作作风问题5个,引导干警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三是一把手、分管领导分别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4名干警进行了约谈,直面问题,红脸出汗,提出整改要求。四是加大执纪力度,对违纪违规行为绝不手软,坚决查处,形成震慑。

3)针对“个别法官多次违规”的问题。一是违规法官已受到相应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二是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会议,分析总结了过去几年举报数量居高不下、个别干警多次被举报、个别法官多次违规等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了9项防治措施,并明确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三是通过开展党支部集体学习、专题培训,组织干警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切实提升纪律意识;严格执行《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规范干警行为。

5.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未明确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党组会议未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一是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制定了工作计划及分工安排,进一步推动党组抓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三是建立健全了意识形态工作研判、预警机制,明确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2)针对“宣传教育任务组织开展不够有力,部分干警对应知应会知识知之甚少”的问题。一是强化了理论学习,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学习相结合,将涉及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学习内容。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规定,强化了领导干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明确了工作责任。二是履行党组主体责任,指导各党支部通过主题党日活动,加强了对党章党规党纪、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对干警的谈心谈话工作,2021年第一季度,共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27人次。每季度由督察室对谈心谈话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财经制度执行不力,廉政风险凸显”方面的整改情况

1.在“工程违规现象突出”方面

1)针对“部分工程规避公开招投标,涉嫌利益输送”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采购管理规定,按照工程招投标程序、采购流程,打造廉洁阳光工程;认真执行《始兴县人民法院“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和《始兴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所有工程项目均需通过党组会讨论决定,严格把关。二是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了认真核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披露,要求经办人员引以为戒,对工程资料档案进行了整理,同时还进行了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三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采购业务人员集中学习了《始兴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熟练掌握采购工作流程。四是加大对工程的监管力度,邀请督察室、廉政监督员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避免廉政风险点的再次出现。

2)针对“100万以下工程程序缺失”的问题。一是及时召开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披露,要求引以为戒,并进行了制度学习,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错误。二是对工程项目档案进行了重新装订整理,现已妥善归置存放。三是规范工程程序环节,并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起草了《始兴县人民法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四是督察室、廉政监察员加大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等环节,防范廉政风险和程序不规范问题。

2.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及其它费用”方面

1)针对“个别部门违规发放加班费”的问题。一是针对不符合规定的加班补贴及时予以清退,现已全部清退完毕。二是通过讲党课、开展支部集中学习、党纪党规专题培训、大会强调等多种方式,加强纪律教育,引导干警增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思想自觉,正确认识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危害性。三是组织人事及财务工作人员对津补贴发放文件进行了集中学习,推动精准掌握相关津补贴发放政策规定,并严格落实执行。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指出存在问题,提升规范意识。

2)针对“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工会活动纪念品”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分别组织综合办干警和工会委员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及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二是工会会员主动退回超出标准的物品价款。三是对原工会主席进行提醒谈话,指出存在问题,提升规范意识。

3.在“资产管理使用存在浪费现象及流失风险”方面

1)针对“司前、马市法庭仍然闲置”的问题。一是加快工程进度,对马市法庭进行了修缮,恢复了办案功能,并邀请本院督察工作人员一起进行了竣工验收。二是主动向上级请示汇报,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协商解决司前法庭恢复办案功能问题,因要达到法庭建设标准与新增用地需求存在实际困难,暂未完成阶段性整改,将继续积极寻求协调解决的办法。

2)针对“资产报废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聘请了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全院的资产进行了全面盘查评估并出具了盘点报告,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的规范性。二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综合办干警集中学习《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广东省省以下法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两项规定,提升资产管理业务能力。三是加强资产信息化管理,完善资产管理台账,对资产进行跟踪管理。所有资产的出入库进行台账登记,录入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四是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落实报废手续。

4.在“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

1)针对“公用经费实际支付有偏差”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始兴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始兴县人民法院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规定,筑牢底线意识,严守财经纪律。二是分管院领导、综合办主任带头执行制度规定,把牢执行关,将财经管理纳入审务督察范畴,加强对日常费用支付业务方面的审批监督。三是财务人员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对发生费用与开具发票单位不符、清单等证明材料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2)针对“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一是转变支付结算方式,费用支付采取转账或公务卡结算方式,基本户开通网银支付功能,有效减少和避免了现金支付方式。二是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始兴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等规章制度,提升廉政风险防范能力。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督察室加大对单位现金业务的检查力度。

3)针对“支付手续不完整”的问题。一是财务人员加强对报销票据的审核,对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严格报销审批流程,所有报销单据需经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交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最后报分管财务工作的院领导审批。三是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了《始兴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规定,提高业务水平。

(三)对“党的建设有待加强”方面的整改情况

1.在“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方面

1)针对“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的问题。一是成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始兴县人民法院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二是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会议重要内容,明确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和听取党建工作汇报。三是机关纪委定期会同督察室开展审务督察,对党组决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定期提醒,协助机关党委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四是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及其成员年度述职考核内容,同时抓好对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书记的考核工作。

2)针对“党建日常工作力量薄弱、人手不足”的问题。一是全面完成7个党支部(含老干部党支部)班子换届工作,按照新时代好干部的标准,选优配强了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加强了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增加一名党务工作者,充实了党务工作力量,并增强了党务工作后备力量。三是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每年一月份开展上一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将党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分项,增强党务干部的责任心及积极性。

2.在“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不够严肃”方面

1)针对“未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的问题。一是6个在职党支部以支部学习、主题党课的方式,组织干警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文件规定,推动规范开展党建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各党支部每半年如实填写《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报告单》,次年进行公示,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主动性,强化双重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三是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会同督察室,以审务督察的形式,不定期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和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将排查出的问题向各党支部反馈,督促各党支部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2)针对“下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坚持从解决思想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利用党支部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清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政治活动。二是丰富组织生活内容,增加实地参观和主题实践活动,如到红色教育基地沈所红围、八一村实地参观、社区签到等,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三是机关党委统筹指导各党支部规范开展了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书记、委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较好的效果。四是对存在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的4个党支部原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指出存在问题,要求规范党组织生活。

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压实各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倾力解决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各党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报告了履职情况,并接受了党员群众评议。二是创新组织生活载体。运用微博、微信群等新兴媒体服务于组织生活,提升党员群众的参与度,适当增加法律知识、经典赏析等内容,不断增强党内政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三是加强党组织建设与业务融合,强化教育成果,围绕审判抓党建的理念更加深入,注重联系审判工作实际开展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四是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会同督察室检查了各党支部组织生活的组织落实、人员到会、会议材料质量等情况,督促组织生活制度常态化规范化落实。

3.在“组织建设不严不实”方面

1)针对“换届选举程序明显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通过支部学习和主题党课组织机关党委党建工作人员、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知识,为规范开展好换届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严格按照换届选举程序规范开展了党支部换届工作,并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人选进行了公示,做到选举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2)针对“党支部班子不健全”的问题。一是根据工作岗位变动,及时调整了各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优化党支部设置。二是优化支委设置,明确支部内部分工。换届后各党支部班子配备齐全,支部书记均为中层干部、内设机构负责人,委员均为骨干力量,有效确保党支部稳定发展。

3)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教育培训,通过支部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确保党支部支委正确履行职责,规范发展党员,提升支委、书记、副书记履职能力。二是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发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经过了党支部党员大会表决、支委会讨论、公示、报请上级党委审批等程序,发展党员工作已经规范有序。

4.在“未按照工作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方面

1)针对“党组会议讨论拟提拔人选不合规”的问题。一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将反映政治表现的学习情况、反映纪律作风的被谈话提醒、投诉举报情况以及反映业务能力的办案执行和工作成效等情况作为重要考量依据,严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审核把关。二是组织党组成员深入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组议事规则。三是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用的干部必须政治过硬、对党忠诚,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原则,优先选拔使用品德高尚、才能出众的高质量人才,依规依据选拔任用人才,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2)针对“干部回避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一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提高领导干部执行回避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建立了领导干部亲属档案,对领导干部的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及近姻亲关系亲属全部进行登记,为监督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提供依据。三是加强执行审判回避管理工作,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集中填报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在立案及审判执行诉讼过程中,严格审查案件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授权委托手续,全面推进执行任职回避制度。

3)针对“仍存在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情况”的问题。以“五个一律”为原则,对全院公务员干警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进行了检查,并完善了全院公务员干警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坚持做到:凡是填报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的,一律要求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未如实填报的,一律要求领导干部本人作出说明,并根据说明情况由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有意瞒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发现违规问题的,一律责令期限改正;涉嫌违纪违法的,一律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5.在“纪检监察力量不足工作质量不高”方面

1)针对“督察室干部配备职数不足且现任干部存在兼职情况”的问题。一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督察室增配一名公务员干部。二是明确主责主业,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理念,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任务,做到角色不错位、用权不越位、履责不失位。三是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落实编制、薪酬、待遇“三保障”,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纪检监察干部给予褒扬奖励,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工作条件,激励他们坚守责任担当,在监督工作中敢于动真碰硬。四是减少向督察室指派监督执纪以外的工作任务,让督察室干部集中精力守好主业,担好主责。

2)针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强化对督察室的业务领导,定期听取督察室报告工作。在年终总结大会上,督察室向大会作了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二是制定了《始兴县人民法院督察室信访举报工作规程(试行)》,健全信访举报机制,规范了举报受理、线索核查的工作流程。三是通过组织督察室干警参加各类培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水平。四是注重从信访举报、重点案件督察、廉政监察员报告、廉政监督卡回收和案件回访、审务督察等渠道收集、核查和处理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违反办案纪律、廉政纪律、作风纪律等问题线索,努力形成监督执纪全覆盖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

院党组将保持对巡察整改后续工作的高度重视,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立足于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继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一)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推进问题整改。以整改为突破口,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扩大问题查找面,认真排查各部门、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找准病灶,对症下药。

(二)建章立制,确保整改成效。结合巡察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管,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扩大整改成果。对已经解决的的问题要加强跟踪管理,既打好“攻坚战”,又打好“持久战”,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三)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及时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1—3931273;电子邮箱:sxrmfyjcs@163.com;邮政信箱:韶关市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始兴县人民法院;邮政编码:512500

 

 

中共始兴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3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