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产分配姐弟对簿公堂,法院倾力执行修复亲情

作者:郑扬忠 邹方筱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12-24  浏览次数:424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陈甲、陈乙、陈丙、陈丁是同胞姐弟关系,4人自幼在始兴弄堂长大,感情颇深。可就在几年前,4人因房产纠纷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关系渐渐破裂。

    原来,4人的父亲陈某勋身故时,对其名下房屋的处理没有立下遗嘱,陈丁以自己协助父母建房子为由,将该房子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使用者登记为自己与母亲胡某珍。可胡某珍身故前则留下遗嘱,明确自己名下的房屋产权全部归女儿陈甲、陈乙、陈丙三人所有。

    陈甲、陈乙、陈丙、陈丁4人就如何分配房产意见不一,多次沟通未果之后,陈甲、陈乙、陈丙一纸诉状将陈丁告上法院。陈丙明确表示放弃其继承权。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涉案房屋由陈甲、陈乙、陈丁共同共有,其中陈甲、陈乙各占四分之一、陈丁占二分之一的产权。

    可是问题并没有随着法院判决的生效迎刃而解,姐弟3人一直无法达成一致的分房方案。陈甲、陈乙遂向始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签写执行确认书)


    在执行的过程中,执行法官刘法官多次组织姐弟3人面对面进行调解但都未见成效。因一直未找到合适的房屋分配方案,且3人均不同意将涉案房屋拍卖,该案陷入僵局。

    通过不断约谈,刘法官发现该案矛盾的焦点早已不是房屋分配的问题,而是多年来的僵持对峙堆积的怨气。于是,刘法官当机立断,告知被执行人陈丁限期按照判决判项归还属于陈甲、陈乙名下的房产,否则将采取相应的司法惩戒措施。同时,组织3人再次坐在一起深入调解。刘法官从亲情的角度,对3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从年少时的相伴成长讲到矛盾化解后的和睦温暖,一番入情入理的分析评判下,姐弟3人一改见面时的争吵谩骂,开始平心静气地思考解决办法。

    在刘法官多番努力之下,双方当事人终于松了口,各自作出让步,并提出了自己的分房方案。刘法官趁热打铁,召集双方到现场测量房子并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的分房方案。日前,陈丁已根据新的分房方案将房屋钥匙交予陈甲、陈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