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次登门,陈年积案终了结​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5-28  浏览次数:485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8年5月22日下午6点左右,始兴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刘建华也是本案承办法官与法官助理小郑、书记员小伍和小林一道,驱车再次来到一宗发生在8年前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被执行人饶某某的家里。

算上这一次法官4人已经是两日之内连续4次登门“拜访”了。前面3次都没有找到被执行人,这一次恰好遇上了被执行人80多岁的外婆,但要做通一个80多岁的老人家的思想工作,并非想象中的那么容易。

果不其然,当法官助理小郑亮明身份说明来意后,老人家就以我不知道我外孙的事他做的事与我这个老太太无关粗暴地拒绝了。这种情况对执行法官来讲司空见惯了,对老人家还是要采取和风细雨、拉家常讲道理的劝说方式,当听到:2010年2月晚8时,受害人张某自己外孙驾驶摩托车冲撞致昏迷,后虽经治疗但依旧造成了八级伤残而且还导致了张某无法上大学的严重后果时,老人家嘴角抽搐了一下,脸色有所动容,书记员乘机指出,“躲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因为不履行判决,要面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风险:人被曝光、坐不了车、贷不了款情节严重的话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经过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后,老人家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外孙在广州并表示一定联系他回来解决问题。这起八年之久的陈年旧案终于露出了一丝曙光。

5月25日上午,“消失”了很长时间的被执行人饶某某主动到法院执行局找到承办法官刘建华,见面后第一句话就是,我不想再躲也不想再背上“老赖”这个包袱,我不到三十岁,因为这件事我活的太累了,看起来就像40多岁的人我今天到法院就是要履行义务。刘法官充分肯定了饶某某的态度,通过联系受害人的母亲张妈妈,约定周五来和解,由于张妈妈要上班,双方推迟至5月26日周末约定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和解。

周末的和解,由于被执行人饶某某的态度极为诚恳,取得了受害人方面的谅解。案件总标的13万余元,饶某某当场以转账的方式,将6万元转至法院指定的账户内,并书面承诺余款尽快在年内付清。张妈妈化解了多年的心结,饶某某终于可以不用再东躲西藏过日子了,当事人双方对法官牺牲了自己的周末时间来主持和解表示感谢。案件终于取得了令人比较满意的结果。

今年是决胜2018的关键执行年,始兴法院执行干警将坚决按照院党组制定的实施方案,以习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己任,抱着必胜的决心,以铁的纪律作风攻坚克难,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决胜2018宣传组陈伟宁、执行组郑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