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法院荣获“始兴县文明单位”称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2-01 浏览次数:382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始兴法院被中共始兴县委、始兴县人民政府授予“始兴县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8 年以来,始兴法院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认真执行牵头单位的调度和指挥,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整治户外违规广告。每月巡查整治片区内乱悬乱挂、乱贴乱画的条幅、横幅以及各类形式的违规小广告。二是做好环境卫生清理。每月前往责任片区开展“大清扫、大清除、大清洗”工作。三是常态化巡查片区绿化。确保绿化带内各种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死树枯枝、无杂草。四是大力宣传道德文化。引导广大群众把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过成文化节、传承节。五是积极进行文明劝导。安排志愿者对责任片区主要街道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六是广泛入户宣传调查。采取多种形式对片区居民进行全方位、高频度的创文宣传,提高群众对创文的知晓率和支持率。七是注重资料收集整理。每季度末月15日前向县创文办报送相关资料,抓好创文动态信息报送工作。
这项荣誉的获得,是对始兴法院创文工作的极大肯定。今后,始兴法院将围绕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始终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公民道德建设,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为始兴高质量绿色发展作出更大的司法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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